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自编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学校组织完成了本年度校级自编教材申报评审工作,并确定了立项项目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经过教师申报、系(部)预审、学院教材审读小组评审、单位党组织审核、教务处形式审查、学校教材选用审核委员会评审,确定《视觉测量技术基础(第2版)》等49部自编教材建设立项。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建设周期
此次立项的自编教材研究工作起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研究工作进度依此顺延,建设期为两年。
(二)教材建设要求
1.政治导向要求
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价值导向要求
教材内容要求知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把课程思政、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教材编写中,充分发挥教材的铸魂育人功能,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3.知识体系要求
教材编写必须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学科专业建设要求和课程标准,准确阐述本课程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教材知识体系必须体现科学性、权威性、前沿性,服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
4.资源建设要求
新形态教材编写时应同步建设以下资源:图片、链接、音频、视频、动画、交互练习题等,丰富配套资源,提升交互性体验感,增强教材的趣味性、可读性。
5.中期检查与鉴定验收
(1)教材项目立项1年后,须接受中期检查,项目组须按要求提交教材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相关材料。未通过中期检查的教材,取消立项,按照撤项处理。
(2)立项教材在建设期满后,须申请鉴定验收。鉴定验收等级为优秀的教材,授予其“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材”的称号;鉴定验收等级为良好的教材,视为通过项目验收;未通过鉴定验收的教材,按照撤项处理。
(三)建设保障
1.各单位应加强对自编教材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并适当给予经费匹配和研究条件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2.项目负责人(主编)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任务书》(附件2)。
3.各单位对《任务书》审核把关,并统一将《任务书》(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Word文档)于10月9日前交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科。
联系人:李吉祥,电话:6577130,邮箱:964570390@qq.com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度自编教材立项项目一览表
附件2:《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任务书》
附件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