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10月01日 10:24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开展2020版和2023版课程标准
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提高课程标准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0版和2023版课程标准专项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9月30日-10月14日。
二、工作要求
(一)2020版课程标准
1.完善定稿。各教学单位根据《关于编制2020版课程标准的通知》(内工大 教字〔2020〕22号)要求,组织课程负责人对本单位开出的所有2020版课程的课程标准进行完善(课程清单见信息系统)。
2.审核上传。课程标准完善定稿后,由课程负责人、系主任、教学院长分别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由课程开课系的系主任(副系主任)统一将定稿文件上传至“综合业务系统→审核评估支撑材料→课程标准”(word版、签字确认的PDF扫描件)。
(二)2023版课程标准
1.完善定稿。各教学单位根据《关于编制2023版课程标准的通知》(内工大 教务字〔2023〕28号)要求,组织课程负责人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对本单位开出的所有2023版课程的课程标准进行完善(课程清单见信息系统)。
2.审核上传。课程标准完善定稿后,从系统中导出word格式,由课程负责人、系主任、教学院长分别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由课程开课系的系主任(副系主任)统一将定稿文件上传至“综合业务系统→审核评估支撑材料→课程标准”(word版、签字确认的PDF扫描件)。
(三)汇编成册
各教学单位分别对2020版和2023版课程标准定稿进行汇编,排版格式要求见附件。各学院教学院长将“2020版课程标准汇编”“2023版课程标准汇编”上传至“综合业务系统→审核评估支撑材料→课程标准汇编”。
三、时间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统筹安排此项工作,务必于10月14日前完成系统上传工作。
联系人:张辰楠,联系方式:企业微信,联系电话:6577130。
附件:课程标准排版格式要求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