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教务管理系统教室借用、结课和调停课审批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我校教室借用、结课和调停课有关事项的审批效率,减少教师现场办理时间,自本通知下发后,教务处原则上不再接受线下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调整如下:
一、教室借用
1.谁借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2.审批流程:借用人发起申请→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
3.教室借用原则上在工作日提交。临时借用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及时联系教务处运行管理科(6575712)备案。
4.限制性情节:非系统内列出的借用范围。
二、结课审批
1.任课教师是结课手续办理的责任人,应提前掌握学生与拟安排考试时间是否冲突或存在考试过于密集的情况。
2.审批流程:任课教师发起申请→开课单位所在系批准→教务处备案。
3.限制性情节:
(1)同一班级2天内不得连续安排必修课考试。
(2)课程考核应在结课时间之后。
(3)课程标准相同的课程原则上同时进行考核。
三、调停课
1.任课教师是调停课手续办理的责任人。
2.审批流程:任课教师发起申请→开课单位所在系批准→教务处备案。
3.限制性情节:
(1)原则上同一教学班的同一门理论课,每天只安排2学时,如一周安排两次课,两次课至少隔一天上课。
(2)原则上星期四下午,星期六、日和每天晚上以及考试周期间均不安排上课(公共选修课、辅修学位课除外)。
4.变更教师(临时代课除外)需线下办理手续。
5.学校对各学院的调停课次数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各学院要制订必要的考核细则,规范调停课行为,限制非必要的调停课。
四、其他
1.以上备案程序由系统自动记录,不符合备案条件,备案不予通过,驳回重新申请。
2.如操作中遇到困难或其他紧急事项,请电话或企业微信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予以协助解决。
联系人:杨老师、呼和老师、赵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6575712。
3.涉及调停课和结课事项的申请人负责通知学生,避免出现教学事故。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