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2]110号
关于2012/2013学年新教师试讲认定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
一、试讲教师名单及分组
详见附件《2012/2013学年新教师试讲认定工作安排》。
二、试讲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4日—12月5日全天。
地点:第三教学楼(详见附件《2012/2013学年新教师试讲认定工作安排》)。
三、试讲要求
1、试讲教师在讲授前向评审专家提供三次课的教案及讲稿(每次课按讲授时间为15分钟准备,教案及讲稿一式五份),由评审专家当场抽取一次课的内容作为试讲内容。
2、每位教师讲授15分钟,评审专家组提问、点评10分钟。
3、所讲授的内容不能是课程的前言、绪论部分,并且所讲授内容应有适当难度。
4、一律使用板书讲授,不能使用多媒体设备。
附件:《2012/2013学年新教师试讲认定工作安排》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