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2]45号
关于组织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4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学校决定组织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培养优秀大学生有突出贡献,教育理念先进,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盛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教学名师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06—2012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 非现任校级领导。
3. 非“国家特支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其具体条件详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指标体系(本科学校)》。
二、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申报人填写《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本科学校)》(一式两份),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份),并上报所在单位。
2.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务必于12月3日前统一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xyj@imut.edu.cn。
3.学校组织评审,遴选出1名教学名师候选人上报至自治区教育厅。
4. 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对各高校推荐候选人的评审,遴选出3名教学名师候选人上报至教育部。
联系人:徐睿琛,联系电话:6577130。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