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2]105号
关于完善学分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我校组织了学分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修订(制订)工作,通过对一年多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的总结,决定对学分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对其可行性进行进一步论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及调整内容
1.各专业培养方案可行性的论证。
2.课程编码的录入。
3.各类课程及实践环节名称、考核方式、学时学分、开课单位和中英文课程名称等相关信息的核对。
4.各类课程及实践环节开课学期等的调整。其中,专业选修课程应明确开课学期(某一学期或某几个学期)。
二、完善及调整程序
1.由教务处统一根据2011年6月版的学分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执行情况完成初步调整工作,形成《内蒙古工业大学2011版学分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完善稿》。
2.各学院组织制定人、系主任等有关人员对《内蒙古工业大学2011版学分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完善稿》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并对其可行性进行论证,填写《学分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可行性论证校核表》。
已经执行的部分原则上不做调整。如确需调整修改或发现问题及不妥之处请用红色笔迹直接标注,如需要,请另附《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复印件。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经学院核对的学分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再次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汇总、付印。
三、时间要求及其它
请各学院务必于11月23日前完成核对工作,并将核对后的2011版学分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学分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可行性论证校核表》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联系人:徐睿琛,联系电话:6577130。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