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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通用英语(三)、M(三)、大学英语(三)、M(三)》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2021〕167


关于《通用英语(三)、M(三)、大学英语(三)、M(三)》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21学年秋季学期《通用英语(三)、通用英语M(三)、大学英语(三)、大学英语M(三)》课程考试已经排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课程及时间

考试课程:《通用英语(三)》

《通用英语M(三)》

《大学英语(三)》

《大学英语M(三)》

考试时间:

2021120608:20--09:502021121016:00--17:30

二、考试学生

本学期正常修读的学生,重修、重学、补修的学生。

三、考场安排

考场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考试要求

(一)学生有关要求

1.学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有效考试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学生卡或学籍证明),如果证件无照片,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没有证件的同学请提前补办相关证件,无考试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学生应认真遵守考试规定,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3.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监考教师有关要求

1.监考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工作流程。

2.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教师须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防止学生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行考试。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有读书看报、批阅试卷、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串岗聊天、随意离开考场等不符合监考教师身份的现象,要以预防违纪作弊行为发生为目标,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好考场秩序。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监考教师和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附表: 《通用英语(三)、M(三)、大学英语(三)、M(三) 》课程考试安排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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