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65 号
关于2021级本科生开展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字〔2018〕35号)要求,决定在2021级本科生中开展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依托实验室开展,主要目的是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参与率和覆盖面,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使其逐渐掌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提高创新实践能力。
2.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的原则,按照“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公平立项。
3.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类型为“创新训练”。
二、项目要求
1.申报范围
202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0日完成网上申报。
3.立项时间
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评审立项。
4.申报立项网址
实践教学平台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模块(登录:内蒙古工业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实验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
5.研究期限
项目执行期为一年,学院须在2023年3月10前组织完成结题答辩,并在实践教学平台提交结题结果。
三、组织与管理
学院负责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日常管理和结题工作。学院根据本单位项目管理细则,协调落实项目开展所需的条件,给予经费支持,协助解决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认定项目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等。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