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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组织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年10月14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5]94


关于组织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05]6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1年、2013年立项,且尚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应于2015123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否则按撤项处理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准备如下结题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1.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一份)。

2.研究报告一份,内容应用包括:

1)项目组成员及简要介绍;

2)项目申报背景:立项依据及基础、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等;

3)项目研究过程:研究及工作方法、研究及工作内容、参考文献及附录、经费使用情况等;

4)项目研究成果:成果形式(著作、论文、课件、试题库等)、创新及特色、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意义和作用等。

3.研究成果(著作、论文、课件、试题库等)。

(二)项目所在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在研究报告上签字、学院盖章后,将结题材料统一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三)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负责对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予以结题备案。

三、已结题的教改项目如若申报教学成果奖,则必须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鉴定证书》(一式两份),同时组织召开鉴定验收会对项目进行鉴定验收。

四、对于2013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则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表》(推迟期限最多为一年),并撰写项目阶段性研究总结,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联系人:张世娥

联系电话:6577130

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附件:2015年须结题验收的校级教改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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