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6〕19号
关于公布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
立项开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中心):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答辩、初审和排序申报,通过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路缘石挖装车机构设计及PPCNC数控加工”等110个项目立项为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起始时间为2016年8月,完成时间为2018年1月,历时1年半。在毕业前需通过公开答辩结题,结题答辩时间为2018年4月。
二、对于立项的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学校从2016年8月起,按有关规定划拨建设经费,严格按立项预算管理。学校资助人文社科类项目0.3万元/项,理工科类项目0.4万元/项。要求各学院(中心)按照不低于1:2(院:校)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
三、校级项目的负责人须根据项目执行时间和批准的经费额度,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由各学院(中心)统一于5月31日前将任务书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各有关学院(中心)应高度重视此项目的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加强管理和监督工作,并给予适当的经费匹配和研究条件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
2.《
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