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54号
关于组织2021年度校级自编教材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20〕63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本年度校级自编教材认定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材范围
申请认定的教材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教材已正式出版且第一主编为我校在职教师;
(二)教材为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内课程所需的、且在校内使用一个教学轮次以上的教材;
(三)已获批校级自编教材立项的教材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
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教材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已出版教材(两本)及其他相关成果(一份)上报至所在教学单位。
(二)相关教学单位对申请认定的教材及编写团队进行学术及政治方面的审查,审查无问题后,签署认定推荐意见后,于11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交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xyj@imut.edu.cn,联系人:张世娥,联系电话:6577130。
三、认定程序
(一)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及《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教材进行评审。对于“思想水平”满足要求、总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教材视为通过认定。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