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1]81号
关于组织2011年度秋季学期“校级精品课程”
质量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质量建设工程和专项评估工作的开展,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05]73)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1年度秋季学期“校级精品课程”质量等级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课程
建设期已满、在本学期开课的、且尚未申请或未通过质量等级鉴定的“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均可申请鉴定。
二、鉴定程序
1、请各课程建设负责人组织课程建设组成员,按《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修订)》逐项进行自评,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鉴定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附相应支撑材料和该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份)。
2、课程所在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鉴定课程的自评情况进行论证、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出鉴定意见后,统一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
9月
26日
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申请校级鉴定。
3、教务处对提出申请的课程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学校鉴定评估组,对通过初审的课程自评情况、院级鉴定以及建设成果等以听课、检查课程网络平台建设情况和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审核,对课程建设情况做出鉴定结论,初步评出课程质量等级,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鉴定结果。
三、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通过鉴定验收,并达到A级,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称号,同时划拨其余50%的课程建设经费。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6577130
Email:jxyj@imut.edu.cn
附件:2011年可申请质量等级鉴定的“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