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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组织校级品牌专业鉴定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年09月19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1]33



关于组织校级品牌专业鉴定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doc(修订)》(内工大校发[2010]59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验收范围

建设期已满、于2005年首批立项建设的“电子信息工程”等6个专业,须申请鉴定。

二、鉴定验收程序

1、申请鉴定验收的专业负责人组织建设组成员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评估标准(修订)》逐项进行自评,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品牌专业鉴定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附专业建设相应佐证材料(一套)。

2所在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鉴定验收的专业自评情况进行论证、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出鉴定意见,并统一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101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申请校级鉴定。

3、教务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学校鉴定评估组,对通过初审的专业自评情况、院级鉴定以及建设成果等进行考察,对专业建设情况做出鉴定结论,初步评出专业鉴定等级,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鉴定结果。

三、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通过鉴定验收,并达到A级水平,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品牌专业”称号。

联系人:徐睿琛

联系电话:6577130

Emailjxyj@imut.edu.cn

附件:2011年度可申请鉴定验收的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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