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通知
[2011]92号
关于进行本学期教学观摩课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教师间的学术交流,推广先进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教学观摩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授教学观摩课的教师
获得本专科优秀教学质量奖的部分教师。
二、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
从第七教学周开始,至第十一教学周结束。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三、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尤其是新教师积极参加教学观摩。新教师听取观摩课应不少于8学时。
2.各单位不但要组织教师听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观摩课,同时建议适当安排听取不同学科、专业的观摩课,以切实起到相互交流、学习的作用。
3.观摩后,听课教师要主动和主讲教师进行认真地研讨和交流,新教师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记录本》(教务处质量科领取)中相应的观摩学习部分,在教学能力培训结束后将记录本交教务处质量科;其他听课教师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教务处网站下载),由各教学单位存档。
联系人:杨 斐 联系电话:6577309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
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