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3]14号
关于组织首批立项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9]1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范围
建设期已满,于2009年首批立项建设的“化工原理教学团队”等5个团队,均须申请验收。
二、评估验收程序
1、申请评估验收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在带头人主持下,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评估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附团队建设相应佐证材料(一套),上报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评估验收的团队自评情况进行论证、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出鉴定意见,并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4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申请校级鉴定。
3、教务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学校评估验收组,对通过初审的团队自评情况、院级鉴定以及建设成果等进行考察,对团队建设情况做出鉴定结论,初步评出鉴定等级,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结果。
三、评审结果达到A级的团队,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称号。
联系人: 王磊
联系电话:6577130
Email:jxyj@imut.edu.cn
附件:2013年须申请评估验收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