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77号
 
 
 
 
   
 关于2019级学生申请攻读双学士学位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生攻读双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校发〔2017〕50号)管理办法,学校于9月9日起开始组织申请攻读双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办双学士学位专业及招生人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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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办双学士学位学院
              | 
       双学士学位专业
              | 
       双学士学位学位类别
              | 
       计划招生人数(人)
              | 
       授课校区
              | 
       
  | 
      
      
       
  | 
      
      
       1
             | 
       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学
              | 
       80
             | 
       新城
              | 
       
  | 
      
      
       2
             | 
       经管学院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200
             | 
       新城、金川
              | 
       
  | 
      
      
       金融学
              | 
       经济学
              | 
       120
             | 
       新城、金川
              |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160
             | 
       新城、金川
              | 
       
  | 
      
      
       3
             | 
       外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270
             | 
       新城、金川
              | 
       
  | 
      
      
       4
             | 
       人文学院
              | 
       法学
              | 
       法学
              | 
       150
             | 
       新城
             | 
       
  | 
      
     
    
    
   
  
 二、报名条件
    
 (一)招生范围:2019级在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截至公示期结束,申请学生不能处于处分期内。
    
 (三)截至2019秋季学期末,第一专业已修课程中,最多只能有一门不及格。
    
 (四)学生选择双学士学位专业时,不可以选择与自己第一专业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例如:第一专业的学位类别是工学,则第二专业的学位类别应选择非工学类)。
    
 (五)经济学类与管理学类专业不能互选双学士学位;工商管理专业不招收工业工程专业的学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不招收信息工程学院、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的学生。
    
 三、录取原则:
    
 (一)学生可以选报与招生专业数同等数量的志愿,本年度6个专业招生,学生最多可以选报6个志愿。
    
 (二)学生按平均总学分绩从高到低排序,依志愿顺序录取,空白志愿视为放弃。
    
 (三)专业录取时,无不及格课程学生优先。在所有无不及格课程学生录取结束后,再录取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录取原则同上。
    
 (四)各专业录取人数满20人方可开班,不足20人时,该专业已录取学生按上述录取原则在尚余招生名额的专业中录取,空白志愿视为放弃。
    
 (五)各学院可登录教务系统,按路径“综合审查—执行审查”,导出统计数据,按审查时间筛选本次统计结果,以“平均学分绩点要求”为准记载学生平均总学分绩。
    
 
   
    
   
 
 
 
 
 四、时间安排:
    
 (一)9月9日—9月10日,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在学生服务中下载电子版《内蒙古工业大学攻读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申请表》,认真填报后交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
    
 (二)9月11日—9月15日,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和推荐,并填写《申请攻读双学士学位学生汇总表》,务必认真核对,在9月15日17:00前将纸质版数据报学籍管理科,电子版数据发学籍科邮箱xjk@imut.edu.cn。
    
 (三)9月16日—9月18日,教务处汇总推荐名单,确定预录取结果。
    
 (四)9月19日—9月21日,公示预录取双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五)9月22日—9月24日,预录取的学生登录计划财务处网站,用双学位学号登录“学生在线自助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双学士学位学费为2000元/学年)。缴费过程中如遇无法缴费等意外情况,请及时与学校计划财务处学生收费管理科咨询,务必按期缴费,咨询电话:6575791。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缴费的学生视为放弃双学位修读资格,注销该生双学位学籍。
    
 (六)9月25日,已缴费学生到录取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报到,各学院登录计划财务处智慧财务系统查验学生缴费状态后予以注册,于9月25日17:00前将缴费报到学生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数据报学籍管理科。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9年7月发布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2019级双学位学生完成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并成绩合格,颁发辅修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二)双学位大部分课程安排在周六日进行,学生已获双学位学分可记入第一专业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学生可以免修相应学分的第一专业通识教育选修课。
    
 (三)各位同学在选择双学士学位专业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学习能力、成绩状况、个人课程安排及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审慎申报。
    
 一经录取并缴费报到后,修读双学士学位学生当前学期不可以放弃双学士学位的学习;经过一学期的实际修读后,确有学习压力等问题,可向开办双学士学位学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批,方可退出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每学期双学位开课两周内申请退选双学位的学生,不计学分,不收该学期的双学位学费,开学两周以后,因学生个人原因提出退选双学位的,均不退该学期的双学位学费。
    
 (四)申请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请按照时间安排,办理申请、缴费、注册;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同学,学校将按放弃攻读双学士学位资格处理。 
    
 (五)有关课程安排及其它事宜咨询开办双学士学位学院。
    
 (六)开办双学士学位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经管学院:  6576003  徐老师
    
 信息学院:  3603464  杨老师
    
 外语学院:  3602908  曹老师
   
 人文学院:  3601296  海老师
    
 
   
 附件:1. 
内蒙古工业大学攻读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申请表
      2. 
申请攻读双学士学位学生汇总表
 3. 
缴费报到学生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