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4号
关于申报校级
创新创业教育平台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推进“五育并举”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打造更多优秀创新创业成果,更好地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及内容
(一)建设要求
1.平台旨在探索并实施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研究性教学模式改革,为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的学生提供指导、引导和帮助,使大学生能够更好地转变学习方式,增强实践能力,发挥个性潜质,提高创新意识和能力,并在创新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创业意识和能力,促进高质量就业。
2.平台建设要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最新理论指导下,结合学院(部门)的学科专业优势、特色和研究基础,确定平台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着力研究解决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中的难点、热点问题。鼓励跨学院、跨学科、多专业组合共同申报建设平台。
(二)建设内容
1.每个平台至少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团队2个,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2. 每个平台建设单独的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践场所,用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
3.每个平台须从2022年9月起,开设与平台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创新创业类选修课2门以上,其中理论课(8学时)和实践课(16学时)各至少1门,每学期均须多头开课,每学年授课学生总人数不少于400人。理论课教学班人数不超过120人/班,实践课教学班人数不超过40人/班。
4.每个平台每年须承担当年立项的校级及以上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低于10项。
5.每个平台每年申报参加各类综合竞赛项目不低于20项,其中“互联网+”比赛项目不低于10项。
二、平台管理与绩效考核
(一)经费资助
1.每个新建平台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其中,平台建设费20万元,创新创业教育团队建设经费2万元/个,创新创业理论课程建设经费2万元/门,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建设经费4万元/门。
2.所有资助经费按照财务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使用要求执行。
(二)绩效考核
1.各立项建设的平台需结合申报通知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绩效考核目标,加强自我管理,在2022年底接受学校组织的年终绩效考核。
2.平台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学院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申报评审要求
1.平台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鼓励各学院和部门联合申报,已有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的学院(部门)不再参加申报。
2.各学院(部门)须于5月13日下午17:00前将《内蒙古工业大学2022年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份)送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发送电子版文件至邮箱sjjx@imut.edu.cn,邮件名称为“内蒙古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申报-学院或部门”。
联系人:王老师、熊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75847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