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5号
关于对2019-2020年度各级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2019年度国家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2〕26号)要求,为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学校决定对2019-2020年度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我校2019-2020年获批的14个国家级、7个自治区级和8个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见附件)。
二、评价内容
对标各专业申报信息采集表(申报书),聚焦专业获批以来所取得的新增项目和实质性新进展,开展建设成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
1.专业建设总体目标及进展;
2.专业整体建设水平及主要优势特色;
3.专业建设举措与成效,主要包括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实验发展与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课程建设、教材资源开发、实验与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专业建设关键环节;
4.新增标志性成果;
5.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6.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下一步建设方案。
三、工作安排
(一)专业自查
各专业对标一流专业建设内涵要求和各专业申报信息采集表(申报书),按照建设成效评价内容开展自我评价,校级专业建设点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报告》,自治区和国家级专业建设点填写《国家(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报告》。
(二)学院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成效进行评价,并务必于6月6日前将纸质版评价报告(一式两份)交到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科(明德楼32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imut.edu.cn。
(三)学校审核
1.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业负责人进行公开汇报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应用
建设学院须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建设成效评价是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建设学院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此次评价能总结成果,发现问题,找出对策。
(二)充分挖掘
建设学院要充分挖掘和凝练建设成效与成果,认真发现梳理和总结问题与不足,详细规划部署建设和改进措施,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为确保相关专业顺利通过一流本科专业认定评估打下坚实的基础。
联系人:李昶林 联系电话:6577130
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各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