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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内蒙古工业大学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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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工大 教务字〔2023〕41号

 

  

关于公布内蒙古工业大学

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内蒙古工业大学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工大 教务字〔202334号),学校开展了首批微专业建设立项工作。经各单位申报、学院初审推荐、教务处形式审查、专家主审,确定3D打印9个微专业建设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微专业建设按照边建设、边运行原则施行,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二、建设要求

    (一)每个微专业原则上设置5-7门具有核心功能的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2-15学分。微专业面向大二、大三学生招生,学制不超过1.5年,教学活动原则上安排在第三至六学期。学生自愿报名,由微专业所在单位负责宣传、选拔,并按照培养方案开展培养工作。

    (二)微专业须在立项后制定完备的招生简章、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管理文件与制度。

    ()微专业在建设期内,应接受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后,应申请评估验收。在微专业自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建设评价指标对微专业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微专业可继续招生;评估不合格的终止招生,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待学生完成全部学习后予以撤销。

    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微专业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微专业建设,做好微专业招生宣传等工作,切实提升专业建设内涵,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12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