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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环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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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 号


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

开学教学环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内教疫防〔20213)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现就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环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我校学生返校时间为2021226-28日,31日正式上课。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请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或课间打开教室窗户进行通风。

二、严格上课出勤考核,开学两周内要求所有任课教师所有课次进行点名,掌握学生返校和在校情况,没有缺课学生也要通过系统进行零报告。点名通过新上线的“课程助手”完成(详见下发的使用手册),该系统将作为今后我校唯一的出勤考核系统进行运维,并作为学工和教务管理统一使用的信息平台,实现学生全周期的考勤记录。

三、有实习实训任务的专业,请提前联系实习承接单位,掌握实习地、学生出发地、途径地等疫情情况,要求学生在途中做好防控措施,提醒学生全程佩戴口罩,准备好免洗消毒液,减少与陌生人员的接触等。到达实习地后,严格学生管控,按照实习承接单位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实习期间继续做好学生的体温监控,有发热情况做好应急处置。

四、毕业生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分散实习或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如因就业等特殊情况需要到企业实习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各学院做好审批工作,由指导教师负责其疫情防控联络和指导工作。

 

附件:课程助手用户使用手册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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