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通知
[2009]46号
关于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实验项目卡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实现实验室建设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2005]7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校实验项目将继续实行实验项目卡管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实验项目卡中填写的数据均以2006版实践教学大纲为依据;
2、实验项目卡填写后以实验室为单位保存,并报教务处备案(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
3、实验项目卡样板请登录教务处网页“教师服务”区下载;
4、各学院将实验项目卡于
2009年
7月
20日
前
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 人:李淑慧 电话:6575847
电子信箱:sjjx@imut.edu.cn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
〇〇
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