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4]16号
   
 
 
 
 
  
 
   
  
 关于组织2014年“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9]1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范围
    
 1、建设期已满,于2010年立项建设的“公路勘测实习教学团队”等四个团队,应申请验收。
    
 2、首批(2009年)立项的团队验收未达到A级的,须再次申请验收。
    
 二、评估验收程序
    
 1、申请评估验收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在带头人主持下,按照《
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并填写《
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评估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附团队建设相应佐证材料(一套),上报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评估验收的团队自评情况进行论证、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出鉴定意见,并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4月1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申请校级鉴定。
    
 3、教务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学校评估验收组,对通过初审的团队自评情况、院级鉴定以及建设成果等进行考察,对团队建设情况做出鉴定结论,初步评出鉴定等级,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结果。
    
 三、评审结果达到A级的团队,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称号。
    
 联系人: 王磊
    
 联系电话:6577130
    
 Email:jxyj@imut.edu.cn
   
 
   
 附件:
2014年须申请评估验收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O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