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4]21号
 
 
 关于组织各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管理规定(修订)》(内工大校发[2010]59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品牌专业的管理,保证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决定对“自治区品牌专业”及“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照《 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和《
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和《 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评估标准(修订)》,依据本专业建设实施计划填写自评报告,对立项至2014年5月底计划落实情况和专业建设情况等逐项进行详细说明(格式见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评估标准(修订)》,依据本专业建设实施计划填写自评报告,对立项至2014年5月底计划落实情况和专业建设情况等逐项进行详细说明(格式见附件)。
    
 二、各有关学院应认真对本单位的各级品牌专业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统一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6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三、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品牌专业建设情况及学院自查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抽查。
    
 联系人:张世娥
   
 联系电话:6577130
   
 Email:jxyj@imut.edu.cn。
    
 
   
 附件一: 内蒙古工业大学各级品牌专业中期检查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各级品牌专业中期检查一览表
 附件二: 内蒙古工业大学品牌专业年度建设情况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内蒙古工业大学品牌专业年度建设情况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