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4]121号
关于公布201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
立项开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中心):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答辩、初审和排序申报,通过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智能防盗锁”等54个项目立项为201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起始时间为2014年12月,完成时间为2016年5月,历时1年半。在毕业前需通过公开答辩结题。
二、“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并请于12月31日前送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sjjx@imut.edu.cn。
三、对于立项的201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学校从2014年12月起,按有关规定划拨建设经费,严格按立项预算管理。学校资助人文社科类项目0.3万元/项,理工科类项目0.4万元/项。要求各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按照不低于1:2(院:校)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
四、各有关学院(中心)应高度重视此项目的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加强管理和监督工作,并给予适当的经费匹配和研究条件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
2、《
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
3、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分布情况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