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5]14号
关于组织内蒙古工业大学
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培育教学成果,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05]69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一)选题指南
经向各单位征集选题,同时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形成本年度重点项目申报选题指南如下:
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改革研究类
(1)少数民族预科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2)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2.专业内涵建设与改革研究类
(1)专业(*类专业)综合改革研究
(2)“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改革研究
(3)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改革研究
3.课程体系创新与改革研究类
(1)基础类课程教学体系改革研究
(2)系列课程(课程群)教学体系改革研究
4.实践教学创新与改革研究类
(1)专业(*类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
(2)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研究
(3)基础类实习环节教学改革研究
5.创新能力培养改革与研究
(1)大学生创新教育体系研究
(2)大学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培养改革研究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各单位应统筹规划,整体设计,本着“质量高、特色强、价值大、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原则,依据选题指南确定研究项目,组建项目组,并责成项目负责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认真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将项目申请书及其电子文档于5月29日前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2.每个单位限报重点项目1项,多报者不予受理。
3.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4.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校级重点教改项目立项的评审,评选出的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二、一般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教学单位的项目申报与评审
为充分发挥二级教学单位的办学主体地位和作用,一般教改项目立项评审采取学院等额推荐和学校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填写《
内蒙古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份),上报至所在学院。
(2)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申报的一般项目进行公开评审,并按分配数额等额推荐,多报者不予受理。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书及其电子文档应于5月29日前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3)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评审推荐结果形式审查,并予以公示。
(4)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2.职能处室的项目申报与评审
(1)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上报至所在单位。
(2)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并将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及其电子文档于5月29日前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3)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职能处室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联系人:张世娥
联系电话:6577130
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内蒙古工业大学各教学单位2015年一般教改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5年一般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