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6〕9号
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的要求,现对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6年4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此表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师服务中下载。
二、2016年5月上旬,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的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进行中期检查。2016年5月中旬,学校对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三、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采用“中国知网”网络版检测系统,由学院负责检测工作。根据各学院填报的《内蒙古工业大学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确定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生范围,除部分特殊专业外,每个专业参加检测的应届毕业生不低于所在专业应届毕业生的90%。
四、2016年6月10日至14日,安排进行答辩前“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 2016年6月17日至18日,安排进行答辩后“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按学校相关文件处理。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提交检测的电子文稿要严格把关,认真负责。
五、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答辩工作从6月13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6月21日下班前把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系统。
2016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不再安排第二次答辩或推迟答辩。
六、2016年7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统计表》,此表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师服务中下载。
七、各学院必须认真进行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于2016年7月14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
八、各学院对评选出的201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进行展评、交流,并将电子版文稿提交教务处备案。
以上材料请按时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选题情况一览表(1份)、统计表(1份)、总结(1份)需提交纸质文稿和电子版文稿,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只提交电子版文稿。
电子信箱:sjjx@imut.edu.cn,联系电话:6575847。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