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22号
关于申报内蒙古工业大学
创新创业教育平台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打造更多优秀创新创业成果,更好地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学校继续开展内蒙古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平台建设内容
平台旨在探索并实施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研究性教学模式改革,为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的学生提供指导、引导和帮助,使大学生能够更好地转变学习方式,增强实践能力,发挥个性潜质,提高创新意识和能力,并在创新基础上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促进大学生的高水平就业。
平台建设要结合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最新理论,着力研究创新创业教育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根据学院(部门)的学科专业优势、特色和研究基础,确定平台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鼓励跨学院、跨学科、多专业组合共同申报建设平台。
平台建设内容包括:
1.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团队2个,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2.开设与平台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创新创业类选修课2门,要求理论课和实践课各1门,每学年不分学期、多头开课,学时为8或16。理论课教学班人数为120人/班,实践课教学班人数为40人/班。
二、平台建设数量和资助额度
2021年度计划评审立项建设内蒙古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平台2-4个,每个平台资助20万元;每个创新创业教育团队资助3万元;每门创新创业理论课资助2万元,实践课资助4万元。所有资助经费应在2021年11月底前使用完毕。
三、平台绩效考核
各立项建设的平台需结合申报通知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绩效考核目标,加强自我管理,接受学校的年终绩效考核。
学校对平台量化考核最低要求:
1.每年至少开设2门选修课,其中必须有一门是实践课。每年授课学生总人数不少于400人。课程要求从2021年9月开始开设。
2.每年承担当年立项的校级及以上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低于10项。
3.每年参加各类综合竞赛项目申报不低于20项,其中“互联网+”比赛项目不低于10项。
四、申报工作安排
1.平台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鼓励各学院和部门联合申报,已有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的学院(部门)不再参加申报。
2.各学院(部门)需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jjx@imut.edu.cn,邮件主题为“内蒙古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申报-学院或部门”。邮件发送后,以收到的回复邮件作为材料成功受理的标准。
联系人:王老师、熊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75847
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