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通知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集中收取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交材料内容
详见附件。
二、递交时间地点
申报学生按照附件要求提前备齐全部材料,在2021年5月27日—6月4日交至明德楼322。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齐不予接收。
三、其他
尚未体检学生在递交材料前,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附件:
2021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高校认定流程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