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校发〔2021〕22号
第一条 为改进和加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9年7月发布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是指函授本科毕业生以及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行成人学位评定专家组、创新教育学院、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三级审核。
第四条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3.课程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要求:
函授本科毕业生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论文(设计)表明,学生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4.在籍期间无考试作弊或学术作假行为的本科毕业生。
5.参加全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五条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只限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一年内提出申请,每位学生只可申请一次,每年受理两次,不补授学位。
第六条 符合申请条件者,于毕业当年的秋季学期(11月15日前)或第二年的春季学期(5月15日前),向创新教育学院提出学位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
2.毕业论文装订本三份、电子版一份;
3.毕业证复印件与加盖学校成教主管部门公章的教育部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与毕业证照片同版的二寸电子照以及纸质照片一张。
第七条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1.学生申请与资格审查
学生向创新教育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创新教育学院教务部负责申请资格审查。
2.成人学位评定专家组审议推荐
成人学位评定专家组对创新教育学院教务部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议,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名单。
3.创新教育学院审核
创新教育学院对成人学位评定专家组提出的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学士学位管理部门教务处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授予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建议名单进行最终审定,通过者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八条 学校对已经授予的学士学位,如发现并核实确认有错授或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学位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撤销其学位。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内蒙古工业大学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原《内蒙古工业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校发〔2017〕50号)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