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08月31日 19:40 浏览数:次 来源:
答:按照国家规定,“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转出材料:
1.本人申请;
2.转学原因佐证材料(患病学生需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3.在校成绩单;
4.学院出具的思想表现鉴定;
5.高考录取底册。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处于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