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增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我校学生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内工大 校发〔2022〕15号),决定开展新增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以下简称辅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申报
(一)申报条件
新增开设辅修专业的相应专业应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且有连续三届及以上毕业生,并具备开设辅修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
(二)制订培养方案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由开设学院依据本专业主修培养方案进行制订。
1.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应符合学校培养方案制订相关要求,学时与学分折算、后期修订等均参照主修专业要求执行。
2.辅修专业设置的专业教育课程及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高于30学分,所有课程均为必修课。
3.合理设置课程,在主修专业第4-6学期开设理论课及实验课等实践教学环节,第7学期开设毕业设计(论文),且辅修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学分设置应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同。
4.辅修专业开设课程均在课程名称后加“F”。
(三)拟定面向招生专业
辅修专业面向招生专业由各开设学院初步拟定。辅修专业应本着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原则选择面向招生专业,且与面向招生专业分属不同本科专业大类。
(四)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辅修专业学院应于2026年9月16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及其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箱:xjk @imut.edu.cn):
1.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辅修专业教学条件配备情况说明;
3.辅修专业拟面向招生专业列表。
二、拟面向招生专业审议
教务处对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由拟面向招生专业专家审议课程交叉情况,与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课程多于2门的专业,不能列入招生专业。
审议结果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箱xjk @imu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辅修专业拟面向招生专业列表
2.学校现有专业目录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