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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启用教务处线上用印业务的通知

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0:46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启用教务处线上用印业务的通知

 

为解决非新城校区在校学生跨校区办理教务处用印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学生效能,我处正式启用教务处用印线上流转渠道。

一、业务受理范围

本系统受理非新城校区在校生以下用印需求:

1.成绩单翻译件用印(需提供同版中文材料)

2.学籍证明翻译件用印(需提供同版中文材料)

3.学分绩证明用印(需学生所在学院出具并加盖教务办公室公章)

中文学籍证明和成绩单不在本业务受理范围,学生可登录个人教务系统,通过我的报表”功能自行打印。非在校生用印需求不在本业务受理范围。

二、业务办理

学生登录教务处首页,点击“实践教学管理平台”,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进入系统,选择“涉教务处事项用印审批系统”申请教务处用印。

学生根据用印需求,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加盖印章并返回扫描件供学生使用。

上传材料使用PDF格式,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清晰及不在受理范围的申请将予驳回。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涉教务处事项用印审批系统”操作流程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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