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等文件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新城区教育局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具体报名要求及流程详见官方通知,现将代收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学生范围
我校已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预计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在读专升本学生(专升本学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二、报名安排
2026年6月5日至6月1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认定资格种类及认定机构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我校学生须根据自己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选择认定机构,以免影响本人审核结果:
1.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生,请将“认定机构”选择为“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新城区”,“通讯地址”应填写证书邮寄地址。
2.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学生,请将“认定机构”选择为“呼和浩特市教育局”,“通讯地址”应填写证书邮寄地址。
四、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事宜
(一)体检
体检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我校申报学生须于2026年6月12日前,根据申请任教资格种类,准备《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或《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完成体检,请勿自行体检。
体检表需正反面打印,多页打印的无效;申报学生仅填写个人信息部分,其他内容由体检医院填写。在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体检学生的体检表由医院留存。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快速路18号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门诊部北区四楼体检中心,联系方式:0471—6691104。
(二)学生递交材料
按照新城区教育局要求,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提交纸质材料,我校学生的认定材料由学校统一收取后,提交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进行审核。
我校申报学生须于2026年6月12日前,到新城校区明德楼324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现场填报相关信息,并递交以下材料:
1.《新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附件3)。我校申报学生需根据《新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填写样例)》(附件4)的要求进行填写。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1张,照片正面底部须打印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照片由学校统一组织收取,待证书发放前由学校统一进行粘贴。
3.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按照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相关要求开具并打印纸质版提交。
五、认定初级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事宜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事宜相关公告,将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hhot.gov.cn/)发布。
我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学生,请及时关注相关公告,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在申报时间内完成申报。
(一)体检
体检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我校申报学生须于2026年6月12日前,准备《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5)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完成体检,请勿自行体检。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需正反面打印,多页打印的无效;申报学生仅填写个人信息部分,其他内容由体检医院填写。在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体检学生的体检表由医院留存。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快速路18号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门诊部北区四楼体检中心,联系方式:0471—6691104。
(二)学生递交材料
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提交纸质材料,我校学生的认定材料由学校统一收取后,提交至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进行审核。
我校申报学生须于2026年6月12日前,到新城校区明德楼324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现场填报相关信息,并递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1张,照片正面底部须打印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照片由学校统一组织收取,待证书发放前由学校统一进行粘贴。
2.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开具并打印纸质版提交。
六、其他
1.《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发放详见各认定机构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新城区相关通知、文件执行。
附件: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体检表
2.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3.新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
4.新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填写样例)
5.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