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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公布2024级本科生转入新能源学院接续培养录取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2:05   浏览数:次   来源:  

内工大  202628

关于公布2024级本科生转入新能源学院接续培养录取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选拔2024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转入新能源学院接续培养的通知》,学校面向部分2024级学生开展转入新能源学院相关专业接续培养选拔工作,现将录取结果公布如下。

录取结果

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按照“志愿优先,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由高到低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时,一并录取”的原则确定理学院谢杰磊195名同学转入新能源学院相关专业接续培养,详见附件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选拔随2024级电气类专业分流一并组织,不再另行发文。

二、学生报到

1.录取学生于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时,本人学生证、学籍卡、学校文件(网页打印)到新能源学院报到,具体报到安排由新能源学院另行通知。

2.新能源学院做好接收工作。教务办公室向转入学生发放《学籍异动温馨提示》,确保当事学生知悉相关内容并签字,签字联由新能源学院留存备查;记录学生学籍卡学籍异动信息,并将学校文件装入学生档案存档。

三、学籍管理与教学安排

1.录取学生本学期仍归属原学院,由原学院管理,在原专业完成本学期学业;2026年秋季学期正式转入新能源学院,由新能源学院管理。

2.教务处在2026年8月28日完成录取学生学籍异动,学生原所在学院应在此之前完成成绩核算、文档存档等工作。

3.录取学生实行“2+2”培养模式,前两年按原专业教学计划实行学年学分整体替换,后两年执行新能源学院转入专业教学计划。

4.为顺利完成转入专业后续学习,确保专业课程体系完整,学生须补修尚未修读的转入专业前两年已开核心课程,见附件2。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相近课程并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免考补修课程,经新能源学院认定等效后记入成绩。

5.录取学生在本学期后续学习中,如必修、限选课程出现未通过情况,须补考或重修并获得相应学分。

1)开学初补考:补考安排在康巴什校区进行,由新能源学院统一组织,对接教学运行中心做好试卷领取、送回及考务组织实施等。

2)重修:康巴什校区未开设的重修课程,学生需在报名学期返回呼和浩特市相应校区完成学习考核。

、注意事项

1.录取学生转入新能源学院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根据公寓床位情况安排宿舍,达到毕结业条件后颁发转入专业学历证书。

2.录取学生转入新能源学院后,可在本学期第14周通过教务处首页“综合业务系统”中的“补办学生证”模块申请更换学生证。

 

 

附件:1.2024级转入新能源学院接续培养学生录取名单

      2.各选拔专业前两年开设的专业核心课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6年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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