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24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转入新能源学院接续培养的通知
为服务我区优势特色产业需求,推进“双碳”目标下地方工科院校专业结构调整,推动我校从“跟随式”发展向“引领式”适配转变,从根本上提升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结合学校实际,拟超常规部署部分急需紧缺专业,面向部分2024级学生开展选拔进行人才接续培养。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部署
1.招生专业及计划
本次部署招生专业设置于新能源学院,共7个,分别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每个专业计划招生80人。
为确保学生具备一定学习基础、保障接续培养成效,结合上述专业后续培养方案、学生已修课程情况,各专业确定了招生生源专业,详见附件1。
2.就读校区
鄂尔多斯康巴什校区。
二、选拔范围
2024级对应生源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注册学生,其中截至5月15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可以申请:
1.已进行过一次转专业的学生(含退役士兵)。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
3.有未通过必修、限选课程的学生。
4.留降级的学生。
5.在处分期内或因涉嫌触犯法律法规、违反校规校纪正处调查处理期间的学生。
三、选拔安排
(一)新能源学院招生宣讲
1.新城校区
宣讲时间:5月14日(星期四)19:00
宣讲地点:科创大厦306
2.金川校区
宣讲时间:5月15日(星期五)19:00
宣讲地点:电力信息大楼报告厅A
(二)学生报名与选拔
1.报名时间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随电气类分流一并组织。
其他专业选拔:5月17日8:00—5月18日24:00。
2.报名方式
学生通过教务处首页,登录“综合业务系统(限校园网访问)”,通过“学生服务”→“2024级接续培养选拔”模块进行申报。
(1)学生进入“2024级接续培养选拔”模块后,可查看本人必修学分绩和课程未通过情况,需填报本人的手机号码。
(2)志愿信息可通过下拉菜单进行选择,并查看志愿专业当前已申报人数和本人排名情况。
(3)志愿信息选择后,还需上传由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PDF格式)。未上传知情同意书将无法提交志愿信息;同意书签字信息与学生不符的志愿信息无效。
(4)点击“上报志愿专业”完成志愿申报。请同学们充分了解相关要求,谨慎选择并确认志愿。志愿一旦提交,无法修改;一旦被录取,不得放弃。
3.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及知情同意书,无限制报名情节且正确上传知情同意书的申请方可予以通过。
4.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
(2)录取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时,一并录取。
(3)录取人数不足10人的专业将不再开设;已录取的学生,在尚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范围内,按上述录取原则、根据学生志愿进行补录,补录落选不再录取。
5.公示:拟录取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学生确定录取。
6.学生报到
录取学生于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到新能源学院报到,具体报到安排由新能源学院另行通知。
四、学籍管理与教学安排
1.录取学生本学期仍归属原学院,由原学院管理,在原专业完成本学期学业;2026年秋季学期正式转入新能源学院,由新能源学院管理。
2.教务处在2026年8月28日完成录取学生学籍异动,学生原所在学院应在此之前完成成绩核算、文档存档等工作。
3.录取学生实行“2+2”培养模式,前两年按原专业教学计划实行学年学分整体替换,后两年执行新能源学院转入专业教学计划。
4.为顺利完成转入专业后续学习,确保专业课程体系完整,学生须补修尚未修读的转入专业前两年已开核心课程,见附件2。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相近课程并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免考补修课程,经新能源学院认定等效后记入成绩。
5.录取学生在本学期后续学习中,如必修、限选课程出现未通过情况,须补考或重修并获得相应学分。
(1)开学初补考:补考安排在康巴什校区进行,由新能源学院统一组织,对接教学运行中心做好试卷领取、送回及考务组织实施等。
(2)重修:康巴什校区未开设的重修课程,学生需在报名学期返回呼和浩特市相应校区完成学习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1.生源专业对应关系表
2.各选拔专业前两年开设的专业核心课
3.知情同意书
教务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