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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工大 教务字〔2025〕19号
关于组织开展首批自治区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新文科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5〕34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所属 单位 |
立项 时间 |
项目 级别 |
1 |
基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高校新文科“双路径”建设研究与实践 |
吕晓琪 |
教务处 |
2021年 |
自治区级 |
2 |
西部地方高校面向区域产业需求的工商管理场景化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 |
长青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1年 |
自治区级 |
3 |
基于个性化人才培养的“微书院”模式研究与实践 |
方香廷 |
人文学院 |
2021年 |
自治区级 |
4 |
新文科背景下边疆地区环境设计专业优化与实践 |
莫日根 |
建筑学院 |
2021年 |
自治区级 |
二、验收要求
(一)各项目组需全面梳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实践经验与成果,从项目目标达成度、人才培养成效、教学改革创新及社会服务贡献等方面进行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和项目结题书,明确项目成效、典型经验和特色亮点。同时,要凝练育人成效和有益经验,总结形成高质量的项目成果。
(二)项目所在单位需对项目结题书及相关材料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其内容属实,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同时,需确保项目负责人不存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方面的问题,由院党委出具政审意见。项目所在单位于5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科:
1.《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书》(纸质版和WORD版);
2.自评报告(纸质版和WORD版);
3.相关佐证材料(PDF版);
4.政审意见(纸质版)。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评审。
联系人:张世娥,电话:6577130,邮箱:jxyj@imut.edu.cn。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