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4:39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组织虚拟仿真类课程建设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2019年度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的通知》(内工大 教字〔2019〕35号)、《关于公布第二轮课程项目建设立项的通知》(内工大 教字〔2022〕9号)的要求及课程建设进度安排,决定对2019年、2021年虚拟仿真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年度须申请结题验收的课程包括:2019年、2021年立项的虚拟仿真类课程项目,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结题材料及报送要求
请各课程建设负责人组织课程建设组成员充分梳理总结课程建设成果,于7月8日前登录“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平台-教改项目管理系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系统-虚拟仿真课程”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虚拟仿真类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结题报告模版通过系统下载填报,需学院分管院长审核签字盖章,相关佐证材料按照顺序附在结题报告后形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评审及相关要求
(一)教务处对课程的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学校组织专家负责对结题验收的课程进行评审。
(三)虚拟仿真课程应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软件具有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可实现实验者注册后访问和使用。
(四)结题验收通过的课程,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在实验教学中长期运行使用。同时,会同完成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共同组织专家对该仪器设备的技术水平、可靠性及综合效益等进行鉴定验收。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到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并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移交该仪器设备的全部技术资料。结题验收未通过的课程,限期整改,整改时间1年。整改不通过的课程,取消立项,负责人三年限制申报各类教改教研项目。
联系人:岳松,联系电话:6575847。
附件:虚拟仿真类课程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