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创新实验班
学生选拔、优补与退出实施细则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创新实验班实施方案》,为规范卓越工程师创新实验班学生选拔、优补与退出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科教融汇卓越工程师创新实验班
(一)选拔
1.教务处根据科教融汇卓越工程师创新实验班(以下称为“博学班”)数量、班级人数、招收专业范围等,在第1学期末发布选拔通知,第2学期初完成选拔。
2.各学院组织成绩优异的学生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将学生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3.教务处按学生必修+限选平均学分绩分校区进行排名,并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
4.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业规划、专业认知、创新思维能力等情况,并形成面试成绩。
5.教务处按照“总成绩=必修+限选平均学分绩×50%+面试成绩×50%”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负责组建博学班,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共同遴选配备班主任、学业导师等。
(二)退出
1.学生可以申请自愿退出博学班。
2.学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强制退出博学班: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的;
(2)出现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诚信问题的;
(3)出现身心健康等问题,不适合在博学班学习的。
3.退出博学班的学生回到原专业就读,不可再次进入其他博学班。
4.退出博学班学生不再享受博学班各项政策。截至第6学期(五年制专业第8学期)末,修完原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课程且符合其他推免申请条件相关规定,方可在原专业申请推免。
(三)优补
1.教务处于第4学期初按退出人数确定优补名额,组织优补工作。
2.优补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录取名单、公示等环节与选拔要求一致。
3.公示无异议后,录取学生进入博学班学习。
二、产教融合卓越工程师创新实验班
(一)选拔
1.联合培养单位按照年度用人需求和人才储备规划,与学校协商确定产教融合卓越工程师创新实验班(以下称为“唯实班”)招收的专业、年级、人数。
2.教务处发布选拔通知,学院组织有意愿的学生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低于招生规模一半时,原则上停止该班级招生。
3.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共同组织遴选工作,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业规划、专业认知、实践能力等情况,并形成面试成绩。
4.学院按照“总成绩=必修+限选平均学分绩×50%+面试成绩×50%”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与联合培养单位组建唯实班、配备双班主任等。
(二)退出
1.学生可以申请自愿退出唯实班。
2.学生不符合联合培养单位要求,强制退出唯实班。
3.退出唯实班的学生回到原班级就读,不可再次进入其他唯实班。
(三)优补
1.学院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协商组织学生优补工作。
2.优补工作一般在唯实班组建满一学期后进行。
附件:卓越工程师创新实验班学生选拔申请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