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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优秀教学团队验收及复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18   浏览数:次   来源:  


内工大   教务字〔2024〕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验收 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9]1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及复评范围
(一)验收范围
建设期已满,于2020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应申请验收。
(二)复评范围
已经通过验收,并已获得“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称号满5年的团队,需申请复评;对于不申请复评的团队,学校取消“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称号。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团队带头人组织团队成员,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申请验收的团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估验收报告》纸质版一式以及电子版、申请复评的团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复评验收报告》纸质版一式以及电子版,并提供团队建设相应佐证材料(电子版一套)。
(二)按照学校要求,每个教学团队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教研活动并向“教务在线”公众号提供一份投稿。各团队在《进展报告》中的“附加项”中对立项以来教研活动开展及投稿情况做总结,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评估验收程序
1.团队带头人需将申请验收的全部材料上报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评估验收的团队自评情况进行论证、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出鉴定意见,并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38日前报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科。
3.教务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团队自评情况、院级鉴定以及建设成果等进行考察,对团队建设情况进行校级验收评审。
4.评审结果达到A级的团队,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称号。复评结果达到A级的团队,保留“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称号,并给予持续建设资助。
联系人:王磊
 话:6577130
 箱:jxyj@imut.edu.cn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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