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工大 教务字〔2023〕3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各类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工大 教务字〔2023〕24号),学校开展了各类课程项目建设立项工作。经课程建设负责人申报、学院初审推荐、教务处形式审查、专家主审,确定62门课程为2023年度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1.“机械工程控制基础”等28门课程立项为校级课程思政课程建设项目;
2.“移动通信系统”等11门课程立项为校级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建设项目;
3.“机械设计基础”等8门课程立项为校级线下课程建设项目;
4.“机器人仿生学基础”等7门课程立项为校级新工科课程建设项目;
5.“英汉/汉英笔译”等2门课程立项为校级线上课程建设项目;
6.“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原理(二)”等2门课程立项为校级双语课程建设项目;
7.“大型风机装备传动系统虚拟仿真实验”等4门课程立项为校级虚拟仿真课程建设项目。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建设周期
立项建设工作从2023年12月开始,建设期为2年。
(二)项目建设要求
各课程建设负责人要按照课程建设目标及年度规划,立即着手开展建设及研究工作。具体任务如下:
1.根据不同类别课程建设项目的要求,调整完善课程标准及教学设计。
2.教学实施。依据课程建设目标和计划,按照课程教学设计和方案实施教学。
3.组建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责任感强的课程教学团队,保证课程建设的精力投入和建设效果。
4.中期检查与鉴定验收
(1)课程项目立项1年后,须接受中期检查。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程,取消立项,按照撤项处理。
(2)课程项目建设期满,且实施两轮次后,须申请鉴定验收。鉴定验收等级为优秀的课程,学校授予其示范课程的称号;鉴定验收等级为良好和合格的课程,认定为一般教学改革课程;未通过鉴定验收的课程,按照撤项处理。
(三)建设保障
1.对于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学校将划拨建设经费。
2.课程所在单位应高度重视课程项目建设工作,加强相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给予适当的经费匹配和研究条件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3.各课程负责人组织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或《内蒙古工业大学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于2023年12月18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交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科,虚拟仿真课程项目任务书交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科王磊,电话:6577130,邮箱:jxyj@imut.edu.cn;实践教学管理科岳松,电话:6575847,邮箱:sjjx@imu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2023年度各类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