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内工大 教字[2009]10号
关于组织2009年度春季学期“校级精品课程”
质量等级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质量建设工程和专项评估工作的开展,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 决定开展2009年度春季学期“校级精品课程” 质量等级鉴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及评估课程
1、建设期已满、在本学期开课的、且尚未申请或未通过质量等级鉴定的“校级精品课程”,均可申请鉴定。
2、首批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必须在本年度申请鉴定。
3、英语、建筑学、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必须申请鉴定。
二、鉴定及评估程序
1、请各课程建设负责人组织课程建设组成员,按《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修订)》逐项进行自评,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鉴定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附相应支撑材料和该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份)。
2、课程所在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鉴定课程的自评情况进行论证、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出鉴定意见后,统一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
3月
20日
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申请校级鉴定。
3、教务处对提出申请的课程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学校鉴定评估组,对通过初审的课程自评情况、院级鉴定以及建设成果等以听课、检查课程网络平台建设情况和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审核,对课程建设情况做出鉴定结论,初步评出课程质量等级,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鉴定结果。
三、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通过鉴定验收,并达到A级,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称号,同时划拨其余50%的课程建设经费。
联系人:徐睿琛,王文新
联系电话:6577130,6577309
Email:
jxyj@im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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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09年可申请鉴定评估的“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OO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