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内工大 教字[2009]31号
关于进行2009-2010学年在校生成绩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发[2005]65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
9月
8日
开始对全校在校生进行成绩审核工作,本次审核工作采取学院初审、学生确认、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要求各学院认真负责,做好在校生的成绩审核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06级—2008级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各专业及2005级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所有在校学生,本科学习期间的全部必修课程均在本次审核范围之内。
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成绩不参加本次成绩审核,本科三批及高职(高专)学生因专业设置原因,不参加本次成绩审核,往年已经办理留级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审核。
二、审核方式
(一)学院初审
1、各学院教务管理员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审核,按图一(见下页)规则设定各选项。
2、注意事项
(1)请注意图中所示各红框区域的设置,其它学籍设置各院视自身情况自行决定,统计数据通过方式二导出。
(2)由于服务器剩余空间不足,系统对离线用户将自动终止全部工作请求。鉴于系统具有用户一段时间内不做任何操作即自动离线的功能,请各学院审核数据时确保管理员用户始终处于在线状态。
(3)在EXCEL表操作过程中,请确保表中数据(尤其是学号、课程号字段)必须准确。
图一 成绩审核设置界面截图
(二)学生确认
学生应对初审结果予以确认。若对学院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
9月
10日
—
9月
14日
,持《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核查试卷申请表》到开课学院教务中心进行成绩核实,确有错误的课程由开课学院修改,并到所在学院教务中心进行审核结果修改。
(三)审核结果上报
各学院于
9月
15日前
将审核结果按附件格式(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时间安排
1、学院初审:
9月
8日
——
9月
10日
上午12:00。
2、学生确认:
9月
10日
——
9月
14日
。
3、审核结果上报:
9月
15日
。
4、学校审核:
9月
16日
。
5、办理留级手续:
9月
11日
—
9月
18日
。
四、留级及留级手续办理
(一)留级条件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审核结果达到以下条件的学生必须留级:
1、2008级本科一、二批学生:不及格课程门数累计达到10门以上(含10门)。
2、2007级本科一、二批学生:不及格课程门数累计达到17门以上(含17门)。
3、2006级本科二批及2005级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学生:不及格课程门数累计达到25门以上(含25门)。
4、学习上确有困难的学生,本人可自愿申请留级。
(二)留级手续办理
1、各学院按上述要求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核实统计,并通知达到上述情况的学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留(降)级、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页学生服务专区下载),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学院审核后,将申请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办理留级手续后,学生编入本学院同专业或相近专业下一年级的班级,在全校开课范围内选择重修未合格课程。
3、留级学生不按时办理留级手续,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视为自动选择退学。
附件:2009-2010学年在校生拟留级学生统计表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