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内工大 教字[2010]35号
关于组织首批立项的校级品牌专业鉴定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校发[2010]59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验收范围
建设期已满、于2005年首批立项建设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12个专业,均可申请鉴定。
二、鉴定验收程序
1、申请鉴定验收的专业负责人组织建设组成员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评估标准(修订)》逐项进行自评,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品牌专业鉴定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附专业建设相应佐证材料(一套)。
2、所在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鉴定验收的专业自评情况进行论证、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出鉴定意见,并统一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
11月
29日
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申请校级鉴定。
3、教务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学校鉴定评估组,对通过初审的专业自评情况、院级鉴定以及建设成果等进行考察,对专业建设情况做出鉴定结论,初步评出专业鉴定等级,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鉴定结果。
三、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通过鉴定验收,并达到A级水平,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品牌专业”称号。
联系人:徐睿琛
联系电话:6577130
Email:jxyj@imut.edu.cn。
附件:2010年度可申请鉴定验收的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