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1]89号
关于组织2009、2010年度部分立项教材
鉴定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对2009年立项、建设期为两年的教材,以及2010年立项、建设期为一年的教材进行鉴定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立项教材的总结工作,整理相关材料,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项目鉴定验收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项目鉴定验收工作程序》准备鉴定验收工作。
二、特殊情况需推迟结题验收的,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教材立项项目延期申请表》(下载路径可从“教务处主页”→“教材建设” →“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点击所需要的文档下载即可。
三、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
10月
10日前
将《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项目鉴定验收申请书》或延迟验收的申请报告送交教务处教材建设管理科,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ckljl@imut.edu.cn。
四、按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的鉴定验收 。
联系人:刘建兰,联系电话:6577061
办公地点:第三教学楼209-1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