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2]9号
关于2011年校级品牌专业鉴定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10]59号)的有关规定,学校组织了部分首批立项建设的“校级品牌专业”的鉴定验收工作。经专业建设组申请、学院审查推荐、鉴定评估组初评,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4个专业鉴定验收结果为A级,授予“校级品牌专业”称号。
希望获得称号的“校级品牌专业”继续加强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巩固优势,强化特色,为全面提升我校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发挥示范性作用。
“校级品牌专业”称号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应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再次进行评估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2011年校级品牌专业鉴定验收结果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