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2]28号
关于组织立项教材
结题鉴定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2010年以前(含2010年)仍未结题的立项教材进行鉴定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立项教材的总结工作,整理相关材料,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项目鉴定验收申请书》一式两份,以下称《鉴定验收申请书》(下载路径 “教务处主页”→“教材建设” →“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点击所需要的文档),并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项目鉴定验收工作程序》(下载路径同《鉴定验收申请书》)准备鉴定验收工作。。
二、若有特殊情况需推迟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教材立项项目延期申请表》,以下称《延期申请表》(下载路径同《鉴定验收申请书》),并于
5月
21日前
将《延期申请表》等材料送交教务处教材建设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ckljl@imut.edu.cn。
三、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的结题鉴定验收 。
联系人:刘建兰,联系电话:6577061
办公地点:第三教学楼209-1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