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2]48号
关于2011级民族预科生结业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11级民族预科生结业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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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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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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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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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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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15
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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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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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科部、各有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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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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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18
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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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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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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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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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26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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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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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科部、各有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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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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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8
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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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补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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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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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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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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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民族预科生成绩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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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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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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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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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2011级民族预科生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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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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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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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2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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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计算本学期综合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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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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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4
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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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总成绩并按照成绩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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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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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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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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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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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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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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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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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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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专业选择大会,选择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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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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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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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2011级民族预科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宣誓仪式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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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
预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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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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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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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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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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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原则
1.民族预科生学习一年后,经结业考试合格,按国家规定录取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2.综合排名前30%的学生可录取到普通班,但申报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需参加美术基础测试,成绩合格者方能进入上述专业学习,不合格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3.普通班的录取计划为每专业4人,如遇该专业仅招收一个班,录取计划为2人。
4.以整班建制录取的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土木工程五个专业。
三、本科专业录取大会工作方案
专业录取大会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
综合成绩排名在前30%的民族预科生,在全校专业范围内依据其综合成绩排名选择专业。
2.第二阶段:
根据第一阶段选择专业结果,确定整建制班的最大班容量,学生依据其综合成绩排名选择专业。
四、理学院要负责做好2011级民族预科生结业考试、计算综合测评成绩、专业录取等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招生就业处负责2011级民族预科生录取通知书的制作工作。录取到本科专业学习的民族预科生,持录取通知书在新学期开学后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报到。
六、各有关学院要做好2011级民族预科生的接收工作。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