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2]73号
关于组织2012年“双语教学课程”申报
立项和本学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实施办法(试行)》(内工大 [2005]90号)的规定,为推动我校双语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培养既懂专业又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学校决定组织本年度双语教学课程的申报立项和本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语教学课程”的申报立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开设双语教学的课程原则上应是本科二年级以上课程。
2、申报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有不少于两轮该门课程的教学经历,教学效果良好,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并上报至所在学院。
2、学院对申报课程及授课教师进行审查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并进行汇总,于
9月
14日
前将《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及汇总表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xyj@imut.edu.cn。
(三)立项评审
1、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送交至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2、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双语教学课程”立项的评审工作,对于通过评审的课程,由学校发文公布,予以立项建设。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
(一)申请认定课程的范围
1、建设期已满且本学期开课的双语教学课程应申请结题认定。
2、未立项建设的课程,如在教材使用、外语授课量以及作业与考试方面符合我校双语教学课程认定的基本条件,可申请认定。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认定课程负责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鉴定(认定)书》(一式两份)并上报至所在学院。
2、相关学院对申请认定的课程及授课教师进行审查,组织有关人员随堂听取申请认定课程主讲教师的授课情况,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教学效果评价表》,签署认定推荐意见后,于
9月
28日
前将相关材料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xyj@imut.edu.cn。
(三)认定评审
1、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课程以查阅资料、听课等形式进行审核,对课程建设情况做出初步鉴定结论,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鉴定结果。
2、对于通过评审的课程,由学校发文公布,授予其“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的称号。
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6577130 。
附件:2012年应申请认定的“双语教学课程”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