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2]76号
关于组织“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9]16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教学团队的管理,保证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决定对“化工原理教学团队”等12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团队带头人组织有关人员参照《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依据本团队任务书和建设实施计划填写自评报告,逐项对立项至今的计划落实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和总结。
二、各有关单位对“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认真进行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后,于9月21日前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统一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联系人:徐睿琛
联系电话:6577130
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各级教学团队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