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2]35号
关于推荐201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1]55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分管团学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处、监察处以及专
家
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推免生工作。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推免指标
2013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推免生名额共175名,类型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其中学术型推免名额104名,专业学位型推免名额71名。
1、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预留5名学术型推免生,1名学术型体育特长生名额。
2、普通推免生名额为169名,其中学术型98名,专业学位71名,其中辅导员助理10名。
3、各学院拟推免生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1、
9月
19日
~23日:公布确定的各专业推免生指标,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
2、
9月
24日
:学校审议,确定预推免资格公示人选。
3、
9月
25日
~
10月
1日
:对预推免资格公示人选进行公示。
4、
10月
2日
:学校进行资格复查,确定预推免资格人选。
5、
10
月3日
~
10月
22日
:具有预推免资格学生联系接收院校、面试、办理接收函。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推免生分为校内就读和校外就读两种方式,其中到校外攻读学位的比例不超过总推免生名额的50%,具体推免生的推免类型和就读方式由学院确定。
7、
10
月25日
~
10月
30日
:教务处审核,学生登录报名。
四、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
(二)《内蒙古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其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推荐意见应包括学院对学生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与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评语(评语中需说明“综合测评”名次)。
(三)截止推荐时全部考试(查)成绩记载表,学生平均学分绩。
(四)学生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业务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材料。
(五)学生参加国家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英语专业学生须提供参加全国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六)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推荐信(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学院需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分专业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的预推免学生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表中需注明平均学分绩、顺序以及是否备选等情况。
各种证明材料须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验后提交,书面材料应打印。要求所有上报材料规范、整洁,A4幅面装订。
上述材料务必于
9月
23日
17:30前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第三教学楼217室)。
五、其它说明
1、平均学分绩(GPA)计算方法
(1)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考试成绩×学分数;
(2) 平均学分绩=所学课程学分绩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
(3)对于以五级分制记分的成绩按以下规定折算为百分制:
优秀(95)
|
良好(85)
|
中(75)
|
及格(60)
|
(4)学生已修读的选修课的成绩不予计算。经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
2、内蒙古工业大学接收的学术型、专业学位型推免生均列入非定向计划(公费),具体要求见研究生学院通知。
3、截止
2012年
10月
22日
下午5:30(教育部规定的最后接收时限),如某学院的正式推免指标未满,则以学院推荐的备选生顺序进行递补,优先正式指标未满专业的备选生,额满为止。
附件:
1、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院拟推免指标分配
2、内蒙古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内蒙古工业大学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荐表
4、XX学院预推免学生分专业汇总表
5、教学司[2012]文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